内蒙古鼓励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“四化”结合
2013-04-11 点击:792 次
日前,内蒙古出台措施,将大力培育专业大户、家庭农牧场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,着力构建集约化、专业化、组织化、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。
为进一步增强农牧业发展活力,今年内蒙古在坚定不移地抓好粮食生产、做大做强畜牧养殖业的基础上,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推动土地草牧场有序流转、规模经营,积极引导土地草牧场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牧场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;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,加大力度、加快步伐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,推进土地、草原、农资、农机等各生产要素的合作经营;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,力争全年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13%以上;加快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建设步伐,突出建设重点、强化设施农牧业建设,提升设施农牧业的规模和效益,提高农牧业物资装备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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